深圳二手车经营权放开交易费已经取消

整车企业进行二手车业务的经营资质问题,一直是制约置换业务发展的一个瓶颈,随着深圳二手车经营权放开,原有格局被打破。目前,在深圳二手车市场上传统的收费项目交易车辆评估费和交易管理费已全部取消。

在深圳二手车市场上,已经全部取消了二手车的评估费和交易管理费,一般正常收费在300多元(包括开票费、车管所的牌证费等),如果是委托交易费用则可能要在2000元左右。
品牌经销商在办理二手车置换业务的利润,更多来源于销售新车以及新车的售后服务,同时由于做的不是“一锤子买卖”,而且二手车交易都有工商等国家部门和厂家的监管,有效地避免了欺诈行为的发生。一些已经开展二手车经营业务的经销商由于是由国家工商部门批准,所以它的所有合同与签订人均具有法律效应;另外厂家对经销商置换流程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车管所过户、购置附加税过户、养路费、保险费等的过户都是公开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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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二手车升温渐显商机

日前,天津港保税区二手车销售呈现逐渐火暴的局面,进口二手车交易量有追赶新车的趋势。在保税区一家网站的“进口二手车企业关注率排名”上,前10家受关注的二手车企业有7家是天津的,其余大连2家,深圳1家。
  而在进口车二手市场中,咨询和销售排名前两位的车型为奔驰ML350和宝马X53.0L的两款SUV车型,另外还有奔驰S系列、陆虎发现系列、宝马X5系列、大众途锐系列、保时捷BOXTER、保时捷卡宴系列车也是进口车市关注率较高的车型。
  业内人士指出,今年上半年进口二手车交易量占全国交易总量的5.61%,虽然份额不大,但是这个比例值得关注,尤其是进口二手车占交易量比例比较高的地区有:北京、成都、乌鲁木齐和广州、浙江部分地区。
  进口二手车窜红自有它的原因,首先,进口二手车优势还是价格,如目前一辆“宝马X54.4L”,新车销售价格就大约为70万元左右,而2001年车况良好,全手续的车价值只在60万元左右,其中的价格优势体现无疑。
  另外,进口二手车经销商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增加服务内容,并充分利用资源,部分经销商尝试展开二手车租赁业务,这些都促进了进口二手车的销量。

旧车新政促新车销售

二手车市场的准入门槛再次降低。
销售商挥刀夺“最后的蛋糕”一些经纪人可能丢“饭碗”
  据商务部最新消息,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彻底打破了二手车的垄断,实现二手车经营权完全放开经营。据悉,该办法出台后,将对中国的二手车经营市场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同时对目前疲软的新车销售市场将起到很大的拉动作用。
  将拉动新车销售格局
  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办法》不仅二手车商的关心,更受到了汽车销售商的强烈关注。因为在目前新车市场越来越不景气的今天,他们期望能通过国家对二手车市场的规范和调节来拉动新车的销售。“新车市场频频跌价,光景不如以前,正预示着二手车市场会渐入佳境,也只有靠二手车市场的不停消化,推动换车,才能进一步拉动新车市场。”市内一汽车销售商对记者坦言。
  “最后的一块大蛋糕”
  “二手车将是车市未来最大的也是最后的一块大蛋糕,我大胆预言在市场放开后,几乎所有的车商将在二手车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一位车商做了个比喻,“车商经营二手车生意后,就像人用两条腿走路,如果你不去做,就只有一条腿走路,你就少了一个和对手竞争的平台和手段,产业结构是不完整的。所以,二手车成了市场上最后的一块大蛋糕,这不足为奇。”
  记者走访了我市几家主要的汽车销售商,他们纷纷表示,二手车市场潜力巨大,在放开后短期内将表现出它的市场魅力,车商可以小赚银子,但真正要显现出这个市场的前景,恐怕要等到今后二手车市场规范成熟以后,“甚至目前经营状况不佳的车商今后将改行做二手车。从这个意义上说,二手车的确是块令人垂涎的大蛋糕。”
  “所有的车商将染指”
  据悉,车商目前的销售业绩几乎都不理想,相当一部分的车商希望能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增加二手车的交易来改变自己的销售结构,从而改变自己的销售呆滞的市场状况。
  市内一大车商表示,过去,汽车商在销售中也涉及旧车置换新车的业务,但是由于市场并没有放开,他们只能委托二手车经纪人或公司进行收购销售,从商业运做成本上来说,增加了一道程序,提高了商业成本,对公司的利润造成影响。但今后市场将完全放开,自己可以直接从事二手车交易,这从制度上保障了自己的交易权利,再加上其他对手也将从事这行带来的压力以及巨大的效益潜质,“车商未来几乎都将染指这行”。
  一些经纪人将丢“饭碗”
  “实施新的《办法》后,一些实力不强、声誉不好的经纪人和经纪公司将丢掉饭碗。”一车商对记者肯定地说,目前经纪人和经纪公司还有饭吃,一方面是因为体制决定只有他们能从事这一行,另一方面他们还可以在市场操作中做一些小动作获得暴利;但市场真正一放开、一规范,谁都可以来做这个生意,他们就没有了保护伞,也没有了优势,市场效益将很快转向车商。因为车商在长期的销售过程中积累了自己的品牌效应和良好的信誉,二手车主很愿意将自己的旧车拿到车商处销售,这是自然的事情,货源一断了,经纪人和经纪公司的前途就很不妙了。
  国内外厂家将纷纷动刀
  由于大有油水可捞,一些厂家在就纷纷加进二手车队伍中来。近一年来,先是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一汽大众等厂家高调宣布介入二手车领域,很快,国内首家二手车合资企业―――上海协通二手车经营公司的挂牌运营;而在此期间,各类汽车交易市场的拍卖广告早已是屡见不鲜。而日本本田、法国标致等在华开始涉足二手车,有消息称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也将正式介入旧车品牌置换业务。
  二手车市场位置难撼动
  二手车市场放开后,尽管众多车商将涉足,但我市两大二手车交易市场南坪交易市场和汽博中心的霸主地位暂时难以撼动。
  重庆南坪二手车市场相关人士表示,10月之后,二手车的交易绝大部分仍然在市场内进行,新《办法》对该市场影响极小。但是,他表示,未来市场的竞争评估机构将很有分量,评估机构将成为竞争的“大砝码”。目前只有一家评估机构的状况将彻底改变,未来众多的评估机构将对二手市场重新洗牌产生重要影响。
  本版稿件由记者叶川采写
  完全解读
  经营权完全放开
  此次正式出台的《办法》再一次降低了二手车市场的准入门槛。贸易部1998年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二手车市场申请者必须具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有固定的场所,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而此次的新《办法》第八条规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的申请条件是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即可。新办法将允许外资进入中国二手车市场,不仅可以参股,甚至可以控股、独资。二手车作为特殊商品进行流通的时代已经结束。
  经纪人卖车须开发票
  为规范交易行为,新《办法》规定: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作为二手车转移登记的凭据。这一解释实际上认可了经纪公司的经销行为。
  售后服务成难题
  虽然经纪公司钻空子买卖二手车,但其出售的二手车售后服务将成为难题。《办法》第18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但我市旧车市场部分经纪公司则认为,此规定是经销公司的事情,与经纪公司无关。
  独立“评估机构”不一定真独立
  当前我国二手车鉴定评估缺乏科学合理和统一的规范,评估结果可信度低,难以确保客观、公平。新《办法》规定,只有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才有资格进行评估。相关人士表示,但将来的经营主体完全可能换个花样自己搞名义上“独立”评估机构,但消费者不一定知晓。不过,消费者如不认可该评估报告,可以找另外的独立评估机构进评估鉴定。
  新办法落地
  还需完善细则
  业内人士表示,新办法出台无疑是二手车市场走向完善的标志,但相应的执行标准不能及时跟进,缺乏操作性,对企业来说起不到具体作用。
  一家二手车咨询公司信息部负责人列举了几个焦点问题。如收税问题,怎么收税,在初期阶段凭什么收税,在哪儿收税,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
  另外,二手车异地交易必须有凭证,解决凭证问题又牵扯到工商局,因此又有工商局的发票问题。
  再有,因为有很大一部分在用车是国有资产,并涉及报废问题,因此进入二手车市场后该如何处理依然缺乏细则。他说,这几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手车流通新政出台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意见征求后,8月31日,由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新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亮相,并确定于10月1日开始实施。
  《办法》彻底打破了二手车的垄断经营,但在实现二手车经营权完全放开的同时,一些可能导致不规范经营的因素也显现出来了。
  经营权完全放开
  国内贸易部在1998年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早在去年5月份就已经宣布作废。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空缺的这段时间,各汽车厂家已冲破旧车市场的垄断,进入二手车经营领域。而此次正式出台的《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一次降低了二手车市场的准入门槛。
  《办法》第八条规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的申请条件是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即可。
  而国内贸易部1998年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二手车市场申请者必须具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有固定的场所,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并且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原则上每个地级以上城市批准设立一个。
  由此可见,《办法》的出台实现了对二手车经营权的完全放开,二手车作为特殊商品进行流通的时代已经结束。
  另外,在《办法》的第二章设立条件和程序中,外资企业投资二手车经营占到三分之二的篇幅。《办法》规定,外资企业可以独资、合资或吞并二手车市场、经销公司、拍卖公司。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季君透露,外资对中国的二手车市场垂涎已久,自8月31日《办法》颁布后,已有很多来自日本、美国的外资二手车企业跟中方的二手车市场和经营公司商谈合作的事宜,二手车市场已从一个封闭的市场走向了开放。
  经纪公司可以卖车
  在二手车经营权完全放开之前,关于经纪公司能否从事二手车交易的猜测也有了答案。《办法》规定旧车经纪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以收取佣金赢利,但不包括二手车买卖。然而《办法》出台前,亚市总经理苏晖在亚市7月常规例会上就已经透露商务部将默许经纪公司的经销行为。9月7日,商务部通过其官方网站肯定了这一说法。
  商务部在其官方网站撰文指出,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这一解释实际上认可了经纪公司的经销行为。
  中联汽车交易市场魏征赞同这样的做法,他认为旧车经纪公司进行旧车交易适合市场的需求。《办法》规定旧车经纪公司只能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的活动,而实际上消费者把车开到市场去卖当然希望当场能从经纪公司处拿钱,而不是等着经纪公司找到买主后再收钱。
  售后服务成难题
  旧车经纪公司买卖二手车时不能给卖方或买方提供税务局统一印制的销售发票,因此需要二手车市场的协助才能完成经营行为。换言之,只要相关二手车市场允许,经纪公司仍能够从事二手车买卖业务。
  虽然经纪公司钻空子买卖二手车,但其出售的二手车售后服务将成为难题。《办法》第18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对此旧车市场部分经纪公司认为,此规定是经销公司的事情,跟经纪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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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 推荐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10月起实施

 早已传得沸沸扬扬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终于出台。日前,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有助于保障消费者利益,有助于二手车市场向良性方向发展。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实现经营主体多样化
  由于原有二手车交易必须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使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受到阻碍,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二手车及汽车市场的发展。因此《办法》出于打破垄断格局,引入竞争机制的考虑,作出明确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均可依法申请从事二手车经营。也就是说,从新规正式执行之日起,原有二手车交易必须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的规定不再生效。
  实施二手车交易统一发票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办法》新增了以下规定:一是增加二手车交易的透明度,经销企业不得隐瞒车辆的有关真实情况,保证车辆来源的合法性和车辆的性能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承诺相应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三是规范经营机构的经营行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作为二手车转移登记的凭据。
  为配合相关政策实施,税务总局已下发了《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其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为一式五联计算机票,存根联、记账联、入库联由开票方留存;发票联、转移登记联由购车方记账和交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鉴定评估采取自愿原则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准入制度,规定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二是要求评估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并对报告中的车辆技术状况负法律责任;三是进一步强调除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外,二手车鉴定评估应按照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评估的规定。 
  此外,《办法》还强化了二手车信息建设,逐步建立全国性的二手车信息网络,对建立和完善二手车档案制度和信息报送、公布制度作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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